马来西亚前首相入狱,为何引起震动?
马来西亚联邦法院8月23日维持对前首相纳吉布挪用SRC公司4200万林吉特(约合6400万元人民币)的罪名成立裁决,以及入狱12年和罚款2.1亿林吉特(约合3.2亿元人民币)的刑罚,即时收监,纳吉布已被送往雪兰莪州加影监狱服刑。
因马来西亚联邦法院的“维持原判”是终审判决,纳吉布已经无法进行冗长的上诉了,只能乖乖地入狱服刑。当然,根据马来西亚法律,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手握特赦权,纳吉布不是完全没有机会获得自由的。
在马来西亚,一个前首相锒铛入狱,这在马来西亚历史上闻所未闻,因此,被当地舆论称之为“有史以来首位入狱的前首相”。
众所周知,2018年纳吉布下台后,面临着40项指控,其中多与“一马公司”(1MDB)及其子公司案件有关。在其所涉的“一马公司”案中,纳吉布面临检方4项滥权受贿指控和21项洗钱指控,总涉案金额达22.8亿林吉特(1美元约合4.47林吉特),吉隆坡高等法院从2019年8月开审此案。
纳吉布2009年担任马来西亚首相后,设立名为“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”(1MDB)的国家投资基金,简称“一马公司”,其宗旨在于通过全球合作投资和外国直接投资项目,发展马来西亚经济。
但到了2015年,“一马公司”未能按时偿还欠下银行及债券持有人的110亿美元款项,引起马来西亚舆论的哗然。不久后,美国《华尔街日报》爆料,有文件显示将近7亿美元从“一马公司”账户辗转汇入纳吉布私人账户。
纳吉布被马来西亚舆论热炒成“国库通家库”的丑闻。
2016年,美国司法部指控“一马公司”公款被盗用,以购买豪华地产、私人飞机、毕加索画作,甚至用于好莱坞电影《华尔街之狼》的拍摄。资金还被用于资助“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多人”奢华生活。根据调查,“一马公司”基金中至少45亿美元遭挪用。该案也成为全球最大的贪腐、洗钱案之一。丑闻导致纳吉布政府于2018年下台,并促使包括新加坡、瑞士、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展开调查。
2020年,纳吉布在“一马案”的初审中,被判7项指控罪名成立。纳吉布拒不认罪,提起上诉,直到2022年8月23日才一锤定音。
尽管纳吉布还有要求最高元首特赦的最后“翻身”机会,但据马来西亚媒体报道,目前有9万多民众联署“要求最高元首不考虑特赦的呼吁”。明年是马来西亚大选,如果现在特赦纳吉布,无疑将给纳吉布“创造”重新入主首相宫的机会。平时没有实际行政权的最高元首,享受国家的崇高待遇和万民的尊敬,敢做出“冒天下之大不韪”的事吗?
东南亚国家前领导人大多贪腐成风,但真正能够将之绳之以法的简直是凤毛麟角。
印尼前总统苏哈托因“贪腐案”被迫下台后,2000年8月,印尼总检察院以贪污罪起诉苏哈托,地方法院曾数次开庭审理此案,但苏哈托均以“身体状况不佳”为由拒绝出庭,最后案件不了了之。
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亦如此,这位祖父来自福建晋江蔡姓人家后代的菲律宾铁腕政治人物马科斯,将晋江人善于经商的智慧用于经营整个国家,在长达21年的统治下,据估算,马科斯搜刮的钱财高达300亿美元。虽然被迫流亡国外,但在2016年11月8日,马科斯的亡灵仍能“魂归故里”,庇荫后人在政坛上崛起。
由此可见,在东南亚这些所谓的民主国家里,真正能将前领导人送入监狱伏法,无疑是难上加难。因此,马来西亚前首相能够入狱,这已经是“东南亚式民主”的伟大进步,才会用“有史以来”的字眼描述。
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布已经铛锒入狱,成为马来西亚“有史以来”首位入狱的前首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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